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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少林寺住持刘应成(法名释永信)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应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350万元。庭审现场,刘应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放弃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刘应成长期主持少林寺日常事务及相关宗教、公益机构工作,自1995年至2025年的三十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持续实施多项经济犯罪,涉案总金额近3亿元,犯罪周期长、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经司法机关查实,2003年至2025年,刘应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少林寺及所属慈善基金会资产共计1.31亿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2012年至2022年,其擅自挪用机构资金1.51亿余元用于个人使用,且长期未归还,构成挪用资金罪。2006年起,刘应成为他人承揽寺院工程、开展合作经营提供便利,非法收受各类财物折合1163万余元,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外,1995年至2022年间,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567万余元,构成行贿罪。

审理法院认为,刘应成四项犯罪罪名均成立,多项涉案情节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其身为宗教界重要人士,背弃初心戒律,利用宗教身份和公共资源大肆敛财,严重破坏宗教行业风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综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等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该案历经多年舆论关注与核查侦办。2015年起,网络上陆续出现针对刘应成的相关举报。2025年7月,刘应成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随后被查实存在刑事犯罪及严重违戒问题,中国佛教协会、河南省佛教协会先后依法注销其戒牒、撤销其少林寺住持职务,注销其宗教教职备案。同年1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案件采取异地审理模式,彻底排除外界干扰,保障司法公正。2026年3月,该案正式提起公诉,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案件宣判,彰显了我国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坚定态度,明确划定宗教活动法治红线,破除“宗教特殊化”误区。宗教领域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宗教从业人员都必须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宗教戒律底线,凡利用宗教身份、宗教资源谋取私利、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即将生效,刘应成后续将依法入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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