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教授告交警胜诉” 视频引热议,真相却大相径庭
近日,多段宣称 “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 的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疯传,其中部分视频以极具渲染性的 “以一己之力舌战群雄” 来描述所谓的 “教授”,迅速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目光并引发了热烈讨论。
经调查发现,这些视频实际上是源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一起行政案件庭审录像。录像中的画面显示,原告摩托车主独自出庭,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法律条文,与被告交警部门的四名出庭人员进行了一场看似激烈的辩论,这一画面也成为了众多自媒体炒作的焦点,随后大量自媒体对完整录像进行切割后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然而,随着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诸多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信息逐渐浮出水面。首先是案件的开庭时间,并非如许多自媒体所宣称的 2024 年或 “近日”,据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证实,该案件发生于 2020 年 9 月,开庭时间为 2021 年。
据介绍,2020 年 9 月 11 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及时段行驶,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依法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作出罚款 2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勇因对交警执法过程存在异议等原因,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该案件的庭审录像最初在审判当日于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之后被放置在直播回顾栏目。事实上,此庭审录像在 2021 至 2023 年期间已被多次传播和讨论,近期因部分自媒体重新制作并发布相关片段,再次成为网络热点。
此外,原告王勇的身份也被自媒体误导。由于王勇在庭审中表现出对法律条文的熟悉运用,不少自媒体声称其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但 12 月 5 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学院教职工,其在诉讼时的身份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更为离谱的是,大量自媒体在传播时称 “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教授状告交警胜诉,不仅免予 2000 元罚款,还获得摩托车折旧费 35 元……”。但实际情况是,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虽上诉,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认定王勇的违法行为确凿,龙岗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
同时,网络上流传的 “王勇教授胜诉,现在深圳电动车都不查了” 等说法也纯属谣言。事实上,王勇是因驾驶摩托车在限行道路被罚,而非电动自行车,并且深圳的禁摩政策并未因该案件而有任何改变。
此事件警示广大网民,在面对网络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和审慎,切勿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免被不实信息误导。(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南方+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