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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公安部在北京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的举措及成效。发布会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其中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涉案范围广、金额大引发广泛关注。
据发布会介绍,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今年6月至11月,两部门联合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行动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累计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切实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第九起广东周某某等人诈骗案颇具代表性。该案中,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债”为幌子,向信用卡、贷款逾期的负债人承诺可在一定期限内解除全部债务,以此为由收取债务总金额40%的“解债资金”。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吸纳全国28个省份1.4万名负债客户的解债资金,涉案金额高达9亿余元。目前,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由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自2023年3月起,周某某等人通过成立多家“欣某系”关联公司搭建犯罪平台,在不具备任何对接银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线下召开推介宣传会、线上推广引流等多种方式大肆虚假宣传,谎称与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为增强迷惑性,该团伙还专门成立“债审部”,安排人员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实施反催收行为,进一步强化对负债人的欺骗效果。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朱嘉伟在发布会上分析指出,此类“解债”诈骗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通过多家关联公司伪装身份,分工明确,还精心设计合同陷阱和话术对受害人进行“洗脑”;二是本质为“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涉案公司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完全依靠吸纳新客户资金兑付旧账;三是迷惑性强、蔓延迅速,借助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短时间内即可辐射全国范围吸纳大量受害人。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以“为负债人解除债务”为名的经济诈骗案件频发。诈骗团伙精准利用负债人的焦虑情绪,以“救世主”姿态现身,通过收取“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实施诈骗。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补充介绍,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条,涵盖虚假广告投放、定制诈骗话术、伪造证明文件等多个环节,部分熟悉法律法规和信贷投诉规则的职业律师、催收人员也被利益驱使加入犯罪团队,加剧了违法犯罪的蔓延态势。
对此,承办检察官发出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解债”为名,索要“服务费”“手续费”“刷流水费”等各类前置费用的个人或机构,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任何声称能通过“特殊渠道”“内部操作”免除债务、消除不良征信记录或减免利息的表述均为骗局,所谓快速解债的“捷径”,实则是通往更大损失的陷阱。若存在债务纠纷,应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
发布会还介绍,此次集群打击工作中,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构建了高效的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整合监管数据、产业数据与警务数据,健全线索通报机制,实现了行政稽查与刑事打击的无缝衔接。同时,针对打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相关部门已累计发送39份“公安经侦建议函”,并加大宣传防范力度,推动实现源头治理、长效长治。